■奉贤中学 顾 薇
上海人很少有故乡的概念,我们似乎从来都出生在高高的楼房上,走在柏油的路面上,活在石砌的门墙里——我们和土地是很隔膜的,然而,贤城不一样。
贤城是我的家乡。我是这片土地抚养的。这片土壤养育了很多很多人,每一个贤城的人,鞋底上都曾粘过贤城的泥泞。
星罗棋布的村庄,离中心镇南桥很远。我所能回想起的最远的童年里,我便是生长在这里,尽管近年来生活的需要使我远离了,但我想我注定是村庄的人,我城市的皮囊里装着村庄的灵魂。
我仍可回忆起我是怎样在红瓦覆盖的自建房里被我的外婆养大。她耳朵不好,脑梗后脑子也不大灵光了,但精气神很足。她平生第一爱好是种地。小时候她常带我上田。她弯腰种点什么、摘点什么,我就在田埂上找蒲公英吹——或者舔一根她为哄我出门而买的棒冰。等她忙完了,就牵着我回家。
路上遇见几个老太老伯,她便大声嚷:“这是我的孙女,灵光吧?”
还想起曾在村委会门口放风筝,风筝是外婆从外公仓库里翻出来的,她第一时间拿给我玩。风太大,一放手风筝就刷刷飞走,我去拉,绳子把手划破了。她不知道,还很高兴,夸我飞得高。我不忍心说不想飞了,就假装高兴地飞着。后来她看见我手上的口子,很自责,不停朝我的手吹气。风筝晃晃悠悠的,村委会里不时有人出来,他们聊的东西,那时我还听不太懂。
自我十五岁起,我便不再常回了。这个村子是日新月异的,每一次见都比上次更美丽。外婆的脸也是日新月异的,每一次见都比上次更苍老。
老太太年纪大了就爱胡思乱想。上一次“五一”回去时,她坚持要带着我去我小时玩耍过的田埂上瞧,我只好任她抓着我的手,挎着我越过一个个田地间流水的水渠。我小时候很怕这种水渠,那时每次我都会挂在她身上,由她将我抱过去——然而她不知道我早就不怕了。走到半路上,她与我说起和隔壁几个奶奶的聊天,说她们讲,“她那孙女一个月不来一次。”云云之类,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我想告诉她不是的,想告诉她你的孙女的根还长在这片土地里、和你的长在一起——然我最后终没说出口。一是不善言辞,二是我的确是疏离了,而这种疏离是危险的。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紧——她的手很粗糙。
我于是想起与室友的闲聊。她们问我有没有什么理想,想不想做什么工作。她们说自己之后肯定是要到上海市中心去的,我说“我不知道,我可能会留在这里。”
我心里真正想的是回外婆的村,在村里工作,像我在村委会见过的那个年轻人一样,让外婆还种那几分田,给外公的鱼塘做个防护——总有人偷鱼,再调解一下张三李四的争吵。我也许会平凡,谁说平凡的人不伟大呢?
读王开岭的的《人生树下》,说每个人应该有一个与自己紧密关系的树,要在自然里找到自己的根和床;我想有一片土也是一样的。这是每一个贤城人的足迹——生于斯,养于斯,长于斯,终于斯,像许多个飞在天空里不同方向的风筝,其实牵着他们的线联在同一个点。
等有机会,我还想回到乡村,使我的脚掌再一次真正地踏在这泥土上,并把这份土壤踩实在我的脚下。

